
在当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背景下,兰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为确保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兰州市政府根据疫情最新动态,发布了最新的疫情防控公告。
疫情防控形势
全球疫情呈现蔓延态势,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加大,兰州市作为西部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将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防控措施
(1)加强社区防控,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好居民健康监测和排查工作,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检测。
(2)强化交通管控,铁路、公路、航空等交通部门要加强站场防控,做好旅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工作,对入境人员,要严格执行核酸检测和隔离观察措施。
(3)严格公共场所管理,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消毒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4)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自我防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聚集活动。
市民责任与义务
(1)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
(2)市民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及时就医,并如实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和接触史。
(3)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采取的疫情防控措施,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得隐瞒行程和接触史。
违规惩戒
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扰乱公共秩序、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告的落实与监督
兰州市政府将继续密切关注疫情动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措施,请广大市民保持警惕,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相信,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疫情,保护我们的家园。
附件
公告生效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
面对全球疫情的严峻挑战,兰州市政府呼吁全体市民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我们相信,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取得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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