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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购房商贷不再区分首套二套 首付比例统一不低于15%

  • 简报
  • 2024-11-07 16: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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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2024-11-07 16:20:28

海南省住建厅等7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旨在进一步促进该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通知提出加强房地产相关的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对于尚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缴纳50%,剩余50%可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支付。

此外,通知还调整了普通住宅标准相关的税收政策。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针对因多孩家庭等原因获得多套房购房资格,并已结清相应市县名下购房贷款的家庭,若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银行将根据借款人的偿付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确定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水平。